第84章 太爷之死
自打有了家仙之后,李家果然事事顺遂,生意也越做越大,家里的人丁也越来越兴旺。 然而这人丁兴旺也有麻烦! 家大业大,人丁兴旺,看起来是繁花似锦,但其实也有说不出的烦恼愁苦。 对李家太太来说,最烦恼的事莫过于太爷开始收房里人。 年轻貌美的丫头,太爷是来者不拒。太太晓得自己已经人老珠黄,留不住太爷的心,便张罗着给太爷纳妾。 女人一多,事情就多。大门大户大宅子里,从来不缺这类争风吃醋的事。在那个时代,女人都是母凭子贵。青春美貌转眼就逝,膝下有子才是终身有靠。为了生儿子,那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好这几年的功夫,李家花园里就满地跑小崽子。然而小崽子这种东西却是最脆弱的,一个留神就会没命。大宅子里从不缺这类阴损事,故而膝下有子也不一定终身有靠。 底下人怎么斗法,太太都是睁一眼闭一眼,横竖大少爷已经成家立业,小崽子们不足为惧。活也罢,死也罢,谁也越不过她的儿子头上去。 大宅子里的小崽子们死了又生,生了又死,跟韭菜似的一茬又一茬,这茬割了,下一茬春风吹又生。 死的不如生得多,表面上看李家也确实算得上人丁兴旺! 这一转眼就到了1933年,正是李家老宅最鼎盛的时候。大宅子里住着李家三房兄弟,每家都是柴米满仓,子孙满地。一百多号人把个大宅子挤得满满当当,人声鼎沸。 眼看着这繁花似锦的日子,却不料祸从天降,冷不丁就在大宅子里出了一桩祸事! 大房太爷老当益壮,六十岁大寿刚过就又娶了一房小妾。结果洞房花烛之夜,在十七岁小娇娘的肚子上得了“马上风”。 抬出来就快不行了,赶紧用银簪撬开了牙缝,把百年老参汤灌进去,这才吊着一口气,让大少爷进去听了遗言。 交代完要紧的事,太爷就咽气走了,留下满院子花红柳绿以及一地小崽子,哭天喊地,要死要活。 虽然太爷走的突然,但大少爷早已经成家立业,随时可以顶门立户。故而事情虽然仓促,但李家还不至于就乱了套。 把太爷的大事办完,太太就长吁一口气,挺直了腰板开始收拾满院子的“花红柳绿”。该卖的卖,该埋得埋,这些莺莺燕燕膈应了她十几年,如今总算可以来一个大清算!真是痛快极了! 至于满地的小崽子,自然也有打发的法子。年纪略大的,男的都送到学堂铺子里去,女孩子则都找婆家打发了。至于小的,就都让丫鬟婆子领着,统统打发到偏僻的院子里,眼不见为净。 这一番动静下来,就不知又要夭折多少小命。 看着婆婆扬眉吐气的收拾姨娘庶子,大奶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暗暗数着自己将来得意的日子。 * 后宅这些事,大少爷是一概不管。李家的生意他也并不担心,以前怎么做,现在仍旧怎么做。太爷虽然去了,可他这位大爷还好好的,外人不敢就此欺负到李家头上。 但太爷临死之前留下的话,却让他很为难。 太爷临死之前并没有交代什么生意上的事,而是把“供奉家仙”的法子,一五一十的交代给了他。 至此,大少爷才知道家里这位“家仙”,其实就是一个鬼。 而所谓“供奉家仙”的法子,就是拿小鬼养大鬼!大鬼自然就是家仙,而小鬼则是李家后宅里那些满地乱跑的小崽子。 李家的家仙是需要用李家的血肉来供奉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太爷总是纳妾的缘故,那些生下来就夭折,抑或养到一半就莫名其妙死掉的孩子,都是李家供奉给家仙的“血食”。 这哪里是神仙?这就是恶鬼! 大少爷自认不是心慈手软之辈,可在家里养着一个会吃人的恶鬼,他还是接受不了。 可这恶鬼如今已成气候!李家十几年的血肉供奉,不仅让恶鬼起死回生,更在去年法力大增,修炼出了形体。 如今,恶鬼已经成了恶煞! 和这样一位“祖宗大爷”讲道理是讲不通的,拼拳头,凡人也没有这个本事。大少爷有心请一位有德高僧大能法师镶治镶治,降妖除魔。然而太爷临死之时再三告知,李家的运势已经和“家仙”系在一起。倘若家仙不存,则李家也亦亡!若是李家有个好歹,这么多年来枉死的小鬼,可就都会从地底下爬出来,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想到这样的后果,大少爷是后背脊阵阵发凉,不得不谨慎三思。 怎么处置这位“家仙”,大少爷是一筹莫展。 作为李家新一任的家主,让家仙认主这件大事却是迫在眼前。这位家仙已经修得了形体,如今就深居在小楼之上。 大少爷决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去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选了一个良辰吉日,带了四五条佛牌链子,又揣着一口袋镇鬼驱魔的符纸,提溜着一盏煤油灯,他独自一个人战战兢兢的上了小楼。 小楼里从不点灯,桌椅板凳,花架木床,当年小姐未出阁之前什么样,如今还是什么样。 大少爷推门而入,原想着会看到一个青面獠牙,恶形恶状的厉鬼。 然而,倚窗而坐,举头望月,一身萧瑟的不过是一位面无血色的妙龄少女。 粉白的脸,漆黑的发,血红的唇,冰冷的眼,如同一尊瓷像,了无生气。这瓷像的模样,是他熟悉的。正是那位被法师斩首,屈死的李家小姐。 “大哥,你来了!” 一声大哥,把大少爷满腹的恐惧都吹散了。李家的男人并不长情,他与这位异母的妹妹也没有太多的交情。可说到底,这也是他母亲唯一承认过得女儿,他自己唯一承认过的妹妹。 花园子里满地跑的那些野杂种,可不能和这位妹妹相比。那些野种都是喂了这位妹妹,那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 既然当年就决定养着小妹妹一辈子,那如今继续养下去也是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