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鲁文学网 - 都市青春 - 我家农场有条龙在线阅读 - 第26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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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特曼“哈哈”的大笑起来:“瞧,我的小朋友,为什么忽然变得那么没有信心了呢?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我一定会死在你的前面的。啊,到了地狱里,也许我们还可以做个伴。”

    “你少来了。”雷欢喜的脸上再次展露出了笑容:“得了,我们离开这个鬼地方吧,这里让我非常的不舒服。啊,这次斯蒂芬先生也帮了我很大的忙,我想去拜访一下他。”

    “你去吧,我就不去了。”

    一听到自己哥哥的名字哈特曼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第1898章 20年前就已经知道了

    哈特曼没有陪雷欢喜去见斯蒂芬先生。

    他似乎特别不愿意见到自己的这个哥哥。

    雷欢喜是一个人去的。

    斯蒂芬先生依旧是那么的威严,有气度、有风度。

    他根本就是一个完美男人的代表。

    不过老实说,雷欢喜知道自己在内心深处更愿意和哈特曼在一起。

    斯蒂芬先生太完美了,完美到让人只能仰望。

    而哈特曼却更像是一个普通人。

    “事情解决了?”一看到雷欢喜,斯蒂芬先生便立刻微笑着问道。

    “是的,解决了。”雷欢喜也淡淡的笑着回答道。

    “我知道一定会解决的。”斯蒂芬先生似乎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总会能够逢凶化吉,这一点我一直都对你充满了信心。”

    “我是来感谢你的,斯蒂芬先生。”雷欢喜认真地说道:“我完全没有想到你居然会出现在那里。”

    斯蒂芬先生却摇了摇头说道:“不,你不必感谢我。你知道吗,即便没有我,我想我的那个弟弟也一定有办法解决的。他和我最大的不同在于,他可以不择手段的达成自己的任何目的。而这一点却是我始终都无法做到的。”

    雷欢喜承认这一点。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哈特曼根本就不在乎采取什么样的手段。

    “我那个亲爱的弟弟不愿意看到我,我理解。”斯蒂芬先生有些无奈的轻轻叹息了一声:“这么多时间了,我一直想找他好好的聊一聊,可是即便我们都在曼彻斯特,他也不愿意看到我。也许只有在每年一度家庭聚会的时候我们才能够见面吧?雷,你一定要记住我的话,不要和我的弟弟联系的太深,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一秒都会充满了危险。”

    雷欢喜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

    可不是嘛,和哈特曼在一起总是在那里冒险,天知道明天一醒来他又会想出什么主意了。

    “说到家庭聚会。”斯蒂芬先生的脸上忽然露出了微笑:“我记得我以前答应你,一定会邀请你和安妮去我的庄园做客的。这次的圣诞节,我诚挚的邀请你和安妮去我的庄园做客。”

    斯蒂芬先生的庄园?

    雷欢喜居然变得无比的期待起来。

    那可是斯蒂芬先生的庄园啊。

    里面会有多么的神奇?

    无法想象。

    “我接受你的邀请,斯蒂芬先生。”雷欢喜几乎没有一秒钟的迟疑就答应了下来。

    “那时候,我的弟弟也会去的,尽管他很不愿意。”斯蒂芬先生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坐下来,雷,我想我该和你说一些你不知道的事了。”

    雷欢喜不知道是什么事,小心的坐了下来。

    斯蒂芬先生给他倒了一杯酒,在他的对面也坐了下来:

    “有一年,大概在20年前,就是3亿美金大劫案发生的当年吧。那一年的圣诞节,哈特曼终于回来了。那天他喝了很多的酒,有些醉了。大劫案虽然外界无人知道,但是我们这些人都已经从不同的渠道得知了。那是他们钻石联盟的事,和IFO没有任何的关系,可我还是忍不住问了我的弟弟一下关于这些劫案他都知道一些什么……”

    那一天的哈特曼真的喝的有些多了,人一喝多话自然而然的也就多了起来:

    “很神奇的一起劫案,绝对是内部人做的,而且和钻石联盟的核心权力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我总是在好奇,到底是谁做的?到底是谁能够把一些细节知道的那么清楚?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前几天,我去了一下伦敦,发现了一个人,啊,这个人也许你不认识,他是我们钻石联盟内部事务调查部的总裁,一个早就已经过气的家伙了,他叫巴恩斯。他去伦敦是参加一次宴会的,一个流行歌星举办的宴会。你知道可笑在哪里吗?巴恩斯居然穿戴着晚礼服去参加这场宴会的,天啊,在那里他显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简直就像是从外星球来的。我很想取笑他,可是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个看起来之前从来都不参加这种宴会的人,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所以我特别去找人问了一下。”

    本来这次宴会根本没有邀请到巴恩斯,那个流行歌星也根本不认识什么巴恩斯,是巴恩斯委托自己的一个朋友让自己来的。

    而且在此之前巴恩斯几乎没有离开过曼彻斯特。

    这一点就让哈特曼觉得更加的奇怪了。

    “一个几乎不离开自己居住的城市的人,跑去参加一个自己本来根本没有接到邀请的宴会,而且还穿的那么滑稽,为什么?”端着酒杯的哈特曼那天是这么说的:

    “我想,他是不是故意这么做的?让很多人都知道这段时间自己在哪里?从而掩饰着什么?比如自己一些不在场的证据?我继续仔细调查了一下,发现他是在大劫案发生的前几天就来到了伦敦,然后一直住在这个城市里,他每天都在参加大量的宴会,甚至又一次还在某次宴会上和别人发生了口角进而还动了手而进了警察局待了一个晚上。我亲爱的哥哥,你能够想象到巴恩斯这样的人会和别人发生口角甚至还要动手而进警察局吗?IAI虽然早就日薄西山了,但进警察局这种小事很快就能够搞定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是的,是故意的。他最终的目的要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和这起大劫案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在发生大劫案的时候自己一直都在伦敦,他有证人,有很多很多的人可以为他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