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鲁文学网 - 精品其他 - 心毒之陨罪书在线阅读 - 心毒之陨罪书_352

心毒之陨罪书_352

    “市局会详查当年的案子,你有任何苦衷都可以说出来。”花崇说。

    王秀香摇头,“我没有苦衷,我和刁永强就是正常的夫妻。”

    “冒昧问一个问题。”花崇道:“你们一直没有孩子的原因是?”

    闻言,王秀香神情终于不再平静。她张了几下嘴,逃避花崇的视线,“因为我们不想要孩子。”

    现在不想要孩子的小夫妻很多,但王秀香50多岁了,她这个年纪的女性受传统观念影响,很难不想要小孩。

    即便她不想要,刁永强也不想要吗?

    花崇有高强的问询技巧,但此时此刻,酝酿好的那些话竟是有些说不出口,他发现自己无法将技巧用在王秀香身上。

    而不问,就难以确定真相。

    只是事到如今,真相还重要吗?

    重要,因为神秘人正是利用了砍杀处女这个恐怖传说,假如王秀香就是这个传说的制造者,那么她这里或许有关于神秘人的线索。

    不重要,因为恐怖传说早在十多年以前就开始传播,神秘人不一定会接触到王秀香。

    现实是,不管是不是王秀香,那个制造恐怖传说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拯救了不少人生可能被改变的女孩。恐怖传说有一种魔力,它会催生更多的传说,渐渐在岛外的人眼中,方龙岛成了一个神秘又残忍的地方,在这几年开始搞旅游之前,确实很少再有年轻女孩上岛,受害人的数量直线下降。

    花崇斟酌一番,没有继续问,只是和王秀香聊了会儿半截神,说十几年凤兰市就有半截神的传说了,小孩儿担惊受怕,尤其是女孩和她们的家长。

    闻言,王秀香笑了起来,不那么清澈的眼中流露出温柔的光。她的声音有些干哑,笑起来断断续续的,并不好听。

    “吓着了好,吓着了好。”她说,“有事没事,就别往岛上跑了。”

    柳至秦一看花崇的神情,就知道花崇没有从王秀香那儿问出些什么来。

    这是很难得的事。

    “我刚才查了刁永强溺死的调查记录。”柳至秦道:“是和牌友一起喝了酒,从船上掉下去的,当时王秀香在餐馆,不在场证明充足,是她设计杀死刁永强的可能性很低。”

    花崇撑着下巴休息了会儿,“今天下午就回凤兰吧。”

    第116章神眼(32)

    解决方龙岛上的两起女大学生失踪案后,特别行动队侦查的重点回到凤兰市的两起半截女尸案上。

    至于巫毕制售致幻香、韩家姐弟谋杀易隆,以及货运老板和岛民之间的卖妻“产业链”,则交由当地警方去进一步调查取证。

    女大学生失踪案和半截女尸案看似毫无联系,易茗和张薰儿、陈舒的人际关系没有任何交叉点,并且她们的死亡——一人是被蓄意谋杀,一人是意外,一人是自杀,八竿子打不着,但命案背后那个一团迷雾的影子,将她们拉扯到了一起。

    神秘人。

    精通网络的神秘人。

    不过在被花崇叫去方龙岛之前,柳至秦一直在跟易茗这个案子,暂未发现和水上乐园监控类似的问题。他本来怀疑过易茗小舅韩炯的不在场证明——因为其不在场证明是旻前县的几个公共监控。有了水上乐园的前车之鉴,他不敢轻易相信监控。

    然而对监控本身做了详细检查之后,他确定监控一切正常,没有被动过手脚。而凤兰市这边也对韩炯的通讯网络、人际关系排查了个彻底,此人常年与地痞流氓混在一处,涉毒,与旻前县最近几年发生的两起命案、数起抢劫案有关,但没有任何线索显示,是他或者他指使的人杀了易茗。

    在警方高强度的审讯下,韩炯交待了十年前杀害易隆的经过,自称从小对姐姐韩芬抱有一种畸形的爱恋,在青春期时就想要占有漂亮的姐姐,当时没有付诸行动,是他这辈子最为后悔的事。

    因为后来姐姐为了供他和韩珍读书、生活,不得不去方龙岛上工作,被别的男人强暴,竟然还嫁给了那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他心爱的姐姐,就在他还没有长大的时候,成了别人的妻子。

    他对易隆的恨从来就没有消减过——即便姐姐后来回到旻前县,开了一家红火的餐馆,接济他和韩珍,让韩家的亲戚都过上了舒服的生活。他每次看到易隆都恨得咬牙切齿,他不明白姐姐为什么这么轻易就接受了易隆。

    他们越是像一对普通的夫妻,他们的日子过得越是幸福,他心中就越是难平。易隆那是一个强奸犯啊!一个强奸犯凭什么能过这种安逸的生活?他未成年时犯错为什么要被管教?易隆犯的错难道不比他更严重吗?

    他早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杀了易隆。他有把握,姐姐会怪他,但最后一定会站在她一边。因为易隆已经死了,除了他,姐姐身边再没有别的可以依靠的男人。

    姐姐就是这样的人,懦弱,优柔寡断,凡事都要靠男人。

    杀掉易隆,他就是支撑姐姐的男人。

    和他厌恶易隆一样,易隆对他也没有什么好感。但方龙岛上出来的男人普遍比旻前县的憨厚,往难听了说,就是脑子差根弦。而他混了多年社会,油腔滑调自不必说,脑中那些弯弯绕易隆根本无法想象。